张天蔚 时评作者
人们的休息时间越来越多乃是大势所趋,但就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而言,似乎尚不具备大幅增加休息时间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台太过超前的休假制度,将很难得到大多数企业的响应和落实。
有报道称,从4月1日起,山西省晋中市将实行“2.5天周末”弹性作息制度。据称,这将是山西省内首个实行“2.5天周末”的地区。
所谓“2.5天周末”,即指把原来每周工作的5天工作制改为4天半,周五下午即开始放假,以形成周五下午加周六、周日的“2.5天周末”,其目的则是希望为人们的周末旅游出行提供相对充裕的时间,以此更好地刺激旅游及其他相关消费。为此,国务院在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虽然只是建议性的“意见”,并不具有强制力,但毕竟出自国务院文件,各级政府仍然具有足够的动力和热情予以落实。此次晋中市虽然在山西省内率先落实,但在全国范围内,却已经有湖南、江西、重庆等地区走在了晋中之前。
但“2.5天周末”从其出台之日起,就引发舆论的热议和质疑。有人担心,周五下午放假,上午的工作效率势必大打折扣,实际的有效工作日很可能只剩下4天。而如果要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制的前提下实行2.5天周末,则为了保证周五下午的休假时间,就必须延长其他4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职工们是否欢迎这样的安排,也很值得怀疑。还有人担心如果这一制度率先从政府部门开始,百姓的办事时间被再次压缩,可能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此次晋中市的规定,几乎顾及到了上述各个方面,譬如政府窗口服务单位暂不实施2.5天周末,周五下午的休假时间,将以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或调剂年假、法定节假日值班轮休等方式补齐。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认为,实现2.5天周末不宜从政府部门开始。
2.5天周末,当然是既可促进旅游、拉动内需,又可增加劳动者休假时间的好事,但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越是真正的劳动者,越是连既有的带薪年假等法定休息时间都难以享受,甚至可能连每周40小时工作制都难以保证,遑论2.5天周末。即使站在企业主的角度也不难理解,如果在生产企业中落实2.5天周末,则对企业的生产安排几乎是颠覆性的,因此恐怕没有几家企业会真正实行这一制度。
那么,如果在大多数企业职工都无法享受这一制度福利的情况下,却从政府机关开始落实2.5天周末,则这一制度就可能演变成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独享的特权,一项本来意在增加劳动者福利的制度,却可能收到完全相反的社会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休息时间越来越多乃是大势所趋。但就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而言,似乎尚不具备大幅增加休息时间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台太过超前的休假制度,将很难得到大多数企业的响应和落实,于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只好“率先垂范”,一项看上去很好的福利制度,却很可能演变成政府机关的特权。
目前,中国人每年普遍可以享受的假期为52周的双休日,共计104天,法定假日12天,合计116天,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一般水平,而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真正差距在于带薪年假。中国目前的带薪年假为5到15天,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且落实情况很差,这才是国人感觉休假不足的原因。因此,与其实行2.5天周末而把5个工作日弄得支离破碎,不如严格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如果中国人普遍能够享受到5到15天的带薪年假,则无论职工的休息权或拉动旅游等内需的目的,都能得到很好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