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作者 程赤兵
6月1日起,快递实名作为国家行业标准正式开始施行。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定,寄包裹除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快递单也须实名,且需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昨日,媒体记者探访9处快递点,只有2处快递点的快递员明确要求记者出示有效证件;多位快递员表示,普通物品寄送无需出示身份证件。
快递实名制是在去年提出的,在去年11月,按照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实名制已经开始实施。今年,只不过是以正式“规范”的方式,再次强调落实。
但这个要求,从去年提出时就遭遇了不少疑问,主要的质疑在于可操作性。
用户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快递人员泄露,不愿意出示身份证件,而对身份证件登记,也必定会大大增加快递人员的工作量、降低效率。所以,无论去年还是今年,快递实名制都是“虚”的,上面有要求没错,但下面就是执行不了,寄的收的,双方都不乐意。
这个情况,可能大大出乎决策者的意料。按照常识,在邮局寄挂号信、特快专递、转账汇款、包裹,都需要实名制,看上去不是难事,怎么推广到社会上的快递公司,就寸步难行了?
这恐怕还是与快递公司的性质相关。快递公司是企业,不像国企的邮政系统,可以按照过去“威严”的行政手段制定游戏规则。快递公司讲究快,分秒必争,这也是它们的生存基础。想想看,连多年要求的“开箱验货”都难完全实行,要每个快递员担着失去客户的风险去记下一个身份证号,会有多大的阻力?
同时,客户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也大大增强了。可以说,这些年来,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已经给全社会造成巨大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写在快递单上,让人人都能瞧得见。转卖快递单的事情以前发生过,谁也不敢担保今后还会不会发生。
这些,都让快递实名制的“规范”,遭到了事实上的抵制,至少是消极的应对。这种可能性,在去年就被议论过,可惜决策部门没有考虑,也没有制定应对的策略。今年的“冷遇”,只不过是去年“冷遇”的重演。
快递实名制该不该实施?从维护社会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应该实施的。但必须考虑周全,不能一个方面安全了,另一个方面变得不安全,也不能为了安全,而给一整个行业制造麻烦。
有没有办法做到两全其美呢?还是有的。这个办法就是技术手段。根据报道,宁波的快递收件员使用“巴枪”,可以迅速扫描客户信息并上传至公安系统,信息上传后自动清零。而福建一些地区,则推行了“快递到家”App,通过扫描二维码登记身份信息,同样方便、快捷、安全。
这两样,都不是什么新鲜东西,超市结账、用支付宝付款等等,都会大量使用“巴枪”,而扫描二维码,更是很多人的“家常便饭”。信息与外界隔绝,到了它该去的地方,而且极为快速,对快递实名制是有决定性的好处的。
这就给管理部门一个很好的提示。时代变了,不是下一个指令大家都能无条件执行了。必须要有技术做保障,必须解除人们心头的顾虑。
快递实名制,绝不仅仅是客户和快递公司的事情,它更考验管理部门的作风和能力,管理部门除了发发文件以外,还要承担起更多属于自己的责任,比如进行一定的投入研制软件,比如主动试点和推广一些技术性的做法。技术升级所需要的成本,也该考虑在内,进行评估,找出一个各方分担的方案。
把这一切都预先做好了,推行规则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否则,制度被架空,目的达不到,管理者还会受批评这样的尴尬,恐怕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