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作者 朱昌俊
现代理念下的放生,不再单纯是放生人士个人意愿问题,更要考虑被放生动物能否适应周边生态、环境,更需要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相对接。
包含毒蛇在内的数百条蛇被放生人士盲目放归山林,几小时后开始陆续出现在乡村道路上。都江堰市玉堂镇水泉村村民为自保集体拿起棍棒,将一条条生命打死。近日媒体报道的这起对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放生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放生”蛇却对附近村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与危险,也让“放生”最终变成了一场“杀生”。发生在都江堰的这一幕,可谓是近年来不当放生现象的一个缩影。
放生脱胎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和生死轮回的因果观。因为有着宗教理念的加持,放生在不少人眼里似乎被赋予了天然的正确性。而之于放生的科学性、注意事项却较少被考虑,这导致在“道德激情”左右下的放生,屡屡引发不良后果。比如今年4月,北京怀柔区汤河口镇汤河口村被放生的数百只狐狸,咬死了当地村民家中的大量家禽。
不当放生,不仅与放生的初衷背道而驰,也对自然生态甚至是人的居住环境造成了威胁。而在现实中,放生甚至发展出“放-捕-卖-买-放”这样的产业链和恶性循环。有些商家甚至是在接到放生“订单”后再去野外抓捕。如此放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而这些也说明,从科学和法律的角度让放生回归理性已刻不容缓。
具体来看,首先是对于不当放生行为应明确法律边界,同时强化社会的举报监督。当前我国虽有相关法律要求特定物种的放生,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论证和授权。但由于法律的碎片化和执行上的不足,并没有对不当放生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也未带来应有的社会教育效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外,不当放生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从放生理念的“进化”来看,有必要强化对于放生科学与规则的普及力度,让放生文化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相对接,而不只是追求宗教意义上的“福报”。不少放生仅仅是出于个人的“心里安慰”或其他目的,带有较强的功利性,从而不顾放生物种与周遭环境、生态的关系。这样的举动看似是“善行”,实则不过是一种隐蔽的“自私”。所以,在现代意义上的放生,更应该体现为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公民责任。比如在遇到野生动物被非法伤害或买卖时,相较于个人买下私自放生,更可取的方法应是报警,让专业部门来处理。
当单纯的道德激情取代了理性、科学的审视,放生就难免沦为一场自私的冒险无论是对于被放生的动物,还是放生地的生态与居民都是如此。就此而言,关于放生急需一种社会意义上的“祛魅”,让之真正回到科学与法律的视野下来被重新打量。而前提是,法律的细化与完善,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社会组织的理念宣介。这些都必不可少。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