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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 今天上午,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显示: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金道铭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金道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金道铭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履新36天被拿下
据《山西日报》报道,2014年1月22日下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省领导袁纯清、李小鹏、薛延忠、金道铭等出席并在主席台就座,会议补选金道铭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而金道铭最后一次露面是2014年2月24日,当天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山西省反馈巡视情况,会后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立刻召开会议,金道铭也出席了会议。
2014年2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时距金道铭当选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仅过去36天。
中央第六巡视组组长叶冬松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时指出, 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 ,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同时, 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曾在纪委任职16年
据公开资料显示,金道铭在中纪委监察部任职时间长达16年,加上在山西担任纪委书记的几年,金道铭可以说是一位 资深 的纪委系统官员。
2014年12月2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道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称,经查,金道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金道铭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道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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