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16〕4号)文件规定,兹将济宁市主城区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7日至5月31日(含周六、周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范围、地点
(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受理济宁主城区内市属(含省属)公立医院、市属(含省属)企业所办医院、在市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或中外合资医院,济宁康福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济宁新华鲁抗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宁广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宁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的定点申请。
地点:市建设银行大楼一楼医疗保险服务大厅或14楼医疗稽查科办公室(红星中路38号)咨询电话:2937937
(二)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受理任城辖区内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和零售药店的定点申请。
地点:刘庄路51号(建设路与刘庄路交叉口向东10米路北)咨询电话:5660397
(三)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受理高新区辖区内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和零售药店的定点申请。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西区办公楼三楼医疗保险办公室(吴泰闸东路116号,山推大厦对过)咨询电话:3255631
(四)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太白湖新区辖区内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和零售药店的定点申请。
地点: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院内北湖管委会楼506室 咨询电话:2297237
(五)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嘉祥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和零售药店的定点申请。
嘉祥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地点:嘉祥县城机场路8号 咨询电话:6830336
三、申报条件
申请综合定点、门诊定点和零售药店定点的条件分别按《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详见市社保局网站“政策法规”栏)要求办理。
四、提供材料
申请综合定点、门诊定点和零售药店定点的医药机构,分别按《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16〕4号)(详见市社保局网站“政策法规”栏)要求提供。特此公告。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5月16日
济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