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家税务局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温馨提示

2016-07-05 11:55:52 来源:济宁新闻网

尊敬的增值税纳税人:

为保证您能顺利完成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范围

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2016年5月1日后新纳入营改增范围的试点纳税人)需按规定填报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申报期限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2016年7月增值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期为7月1日至7月20日(7月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期限仍为2016年7月15日)。在此期间,所有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都需要进行申报纳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还需在此期间内进行抄报税,否则无法正常开票。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按第二季度的实际经营期内取得的销售额申报纳税。

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按季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建议优先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选择网上申报的,可登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d-n-tax.gov.cn)网上办税大厅,在线进行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库银、pOS机刷卡划缴扣税等方式缴纳税款。请您按时将足额资金在规定申报期限之前存入相应银行账户中,避免因存款不及时或金额不足延误扣缴税款。

五、网上申报

建议需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先登录中税云服务平台(http://www.96005656.com),可通过此平台咨询业务、观看视频自学、查看最新政策、咨询疑难问题、虚拟环境模拟申报等。模拟申报和真实环境一致,可以帮助纳税人熟悉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

1.申报流程:进项采集——纳税申报——抄报税清卡

2.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其中5个必填表,5个选填表。

【小规模纳税人】

1.查帐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实行查帐征收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

(1)申报流程:纳税申报——抄报税清卡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主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其中1个必填表,3个选填表。

2.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1)起征点以下个体定期定额户,一般由国税部门自动进行批量申报,不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

(2)起征点以上个体定期定额户,请您在7月1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三方协议对应的银行储蓄账户中,确保自动划缴税款时成功申报,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造成申报不成功。

六、关注或咨询方式

其他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敬请关注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jining.sd-n-tax.gov.cn),“济宁国税”微信公众号。如有其它问题,请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当地主管国税机关。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6年7月4日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