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传销 金乡县被认定为“济宁市无传销县”

2016-06-02 08:09:43 来源: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修镇 赵凤芹)近日,济宁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委4个部门联合发文,认定金乡县为“济宁市无传销县”。

金乡县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中,积极构建了“党政领导,综治部门协调推动,工商、公安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基层组织跟进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打击传销领导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宣传教育机制、查办传销案件协作机制、传销突发应急案件应对机制以及打击传销综治网格化管理机制,为全县打击整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近年来,金乡县工商局通过强化教育宣传、沟通协调、巡查监管等多项举措,深入开展“无传销县”创建工作。该局利用电子显示屏、《金乡新闻》、县广播电视台、 政府网站等媒体播报、刊载传销、直销知识,将传销的特点、形式、危害等广泛告知社会公众,提示其远离传销。同时,利用乡镇赶场日,在各乡镇、社区市民广 场、人流集中地段摆放宣传板,派发打击传销的宣传资料,不断营造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此外,公开向社会招募防范传销志愿者,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目前,已成立了村民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职工志愿者3支防范传销志愿者队伍,拥有志愿者200余名。

为确保人流密集场所远离传销,该局联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宾馆、出租房等易聚会场所的巡查力度,要求场地经营者注意对大型营销聚会的鉴别,发现传销苗头及时 向辖区工商、公安部门报告。充分利用社会情报网,注重研判反映传销的各类信访、举报和投诉信息,通过与投诉举报人联系、组织执法人员实地察看核实情况。并依托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加强对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的监管,认真梳理摸排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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