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今年我市计划完成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03户(含泗水县、金乡县任务),将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作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其中,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居问题。
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最多18平米
“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我市危房改造工作备受市民关注,每年都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就是为了让更多农户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扶贫力度,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供坚实保障,将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明年5月中旬前全部竣工。
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实行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并在改造中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
低保户、贫困残疾人补助标准同比上涨1000元
“今年与去年危房补助最大的不同便是,今年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00元;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只要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县(市、区)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我市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分为: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在改造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拆除重建。
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管理
资金补助直接发放到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材料。随后,经过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等7道环节,资金补助将直接发放至危房改造户,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此外,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应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济宁本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