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效率,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我市将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事项各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每个审查审批环节即时即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将审批事项整合为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七个环节,各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招标方案核准、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办结;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和核准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3个工作日;招标方案核准办理时限承诺为1个工作日,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时限承诺为1到3个工作日。土地审批时间也大幅缩短,提交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减至3个工作日(涉及现场勘查的延长2个工作日)。区分具体用地类型,分三种方式审批:划拨、协议出让、挂牌出让。项目单位在提交申请、完成土地储备、勘测定界、立项、规划许可、地价评估等前置条件下,市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用地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承诺审查上报时限减至5个工作日。
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从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专家技术审查、规划审查会议评审、公示、听证等时间不计在内)。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方案规划审查和建筑方案规划审查可合并进行。“不仅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环节时间上有所降低,对施工许可上也放宽了条件。”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招标相关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可先行办理电子化登记及招标备案手续;建设用地手续办结方面,可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定的比例开工前缴纳50%,剩余部分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交清;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免收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等手续办理,统一由施工许可窗口集中受理,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依法提交的所有材料,集中压茬办理。
此外,水土保持方案则全部授权由所在地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批。棚改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有关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审批时限分别三天内办结。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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