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要奖罚分明

2017-01-16 03:22:56 来源:济宁新闻网

社论

处罚不力导致的违法成本低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变相纵容与鼓励。对企业污染行为,可以依照《环保法》按日计罚、罚款数额上不封顶等规定,让企业受到巨大的震慑。对污染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还要对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提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显示,2016年北京为大气污染治理投入165.6亿元,大兴、房山、丰台和通州四区共获得大气治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近30亿元,2017年计划投入182.2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市财政将继续对治理大气效果显著的区进行奖励。

一方面是对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显著的区进行奖励,一方面则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报道,2016年北京环保部门开出环境违法罚单1.5亿余元,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3127起。其中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1394起,开出罚单4082.71万元。如果拿去年北京南部四区获得的39亿元大气治污“奖金”,与去年北京全市对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出的4082.71万元罚单相比,不难看出,对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偏轻的;如果与大气环境污染给市民健康和城市生活带来的危害相比,这种处罚可能就更是轻微了。

也许有人仍心存顾虑,担心治理污染如果太大会影响经济发展。大量实践证明,环保与经济发展绝非“你输我赢”式的零和游戏。以近年来被视为大气治污成功典型的兰州市为例,该市为西北地区重工业重镇,属于 “两山夹一河”地形,静风天气多,污染物不易扩散,导致空气污染严重。经过五年左右集中治理,兰州市退出了“全国十大空气重污染城市”,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荣获“今日变革进步奖”。2015年兰州GDp比2009年翻了一番多,城市能源结构亦迅速优化,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实现双赢。兰州治污的核心经验之一就是奖罚分明,近千名治污不力的干部被问责,一批治污得力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形成了强有力的“治污导向”和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相较之下,北京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有更多的优势,比如科技研发力量强大,治理经费更充足等。在奖的方面,北京的力度还可以更大,奖项可以分得更细,包括奖励区政府、环保部门,以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排放规定的单位等;要调动所有人投入和参与空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让所有对空气污染治理做出贡献的个人、单位和政府部门都受到表彰激励。

在罚的方面,力度也更应该进一步加大。处罚不力导致的违法成本低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变相纵容与鼓励。对企业污染行为,可以依照《环保法》按日计罚、罚款数额上不封顶等规定,让企业受到巨大的震慑,不敢轻易违法排放。对污染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还要对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乃至撤职、开除等处分。从法律规定以及实现治污目标的要求来看,还要加强对政府及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等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对治理效果差的区,应按照其与市政府签署的责任状进行问责,包括对政府和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这样才能形成有力的鞭策和监督,促使相关责任人不敢懈怠,切实履责。

空气质量关系到广大市民最基本的健康权益,是公众切身利益之所在,空气污染能否得到有效治理,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权威和公信。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扬惩并举、奖罚分明,扬什么、惩何处、怎么奖、如何罚,必须有清晰的尺度和标准,才能为严格执行治污法律法规、落实治污政策措施提供基本的保障,才能让财政投入大气治污见到成效,最终实现大气治污目标。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