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新不改旧,城市改造何以成了浪费优先

2016-11-17 03:27: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朱玉 时评作者

是棚户区居民摆脱逼仄的居住环境更急迫,还是新安置房的再次拆迁更急迫?

拆迁安置房入住不久,却再次面临拆迁改造,而那些居住条件恶劣的老城棚户区却没有得到足够关注。昨日,浙江嵊州安置房重复拆迁事件持续发酵。面对质疑,当地主管部门官员回应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称,政府资源有限,事情总要有个轻重缓急。

在这起安置房重复拆迁事件里,或许最终合新村的村民可以获得高额赔偿,尽管大费周章,但总归还是可以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但是,当地民众整体的获得感是否得到提升却很成问题。新住进的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大片棚户区却依然残破存在着,这是一种典型的资源分配不均。“事情总要有个轻重缓解”,所谓轻重缓急到底基于什么标准?是棚户区居民摆脱逼仄的居住环境更急迫,还是新安置房的再次拆迁更急迫?

浙江省“三改一拆”的政策含义,是指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规的违法建筑”。这里,旧住宅区被放在文件表述的第一位,强调其重要性,但是,在嵊州的现实操作里,却没有体现这样的政策精神。

城市棚户区改造难度大是客观现实,住户密集、区位偏远,拆迁改造成本高,政府运作起来压力比较大。但旧城改造,不能以区块的改造难度与所获利益的多寡为标准,哪里的居民居住条件最差,哪里需要改造的需求最迫切,政策总得有一个科学的评估。这既是为公平起见,也是为了防止公共资源被浪费。

显然,相较于新安置房再次拆迁,那些居住条件更差的城中村、棚户区更需要改造:这不仅是居民幸福感的问题,那些潜藏的危房和消防风险更是令人担忧。如果连居民最起码的居住安全都保证不了,再怎么反复折腾那些已经改造过的安置房,也是本末倒置。

城市改造强调轻重缓急没有问题,但是走到重复拆迁大量浪费公共资源的地步,就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嵊州政府的反复拆迁改造行为与其说是讲究轻重缓急,还不如说是避重就轻。地方政府有着GDp、城镇化率等政绩压力,放弃旧城造新城,非常符合一些地方主政者的施政逻辑。政绩背后的实质本来是民生福利,但在一些地方政绩的民生属性弱化,数据属性正在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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