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拍不雅视频上网最沉重的细节在哪里

2016-09-05 11:39:50 来源:济宁新闻网

于骞 时评作者

近日,一段河北馆陶县巡特警大队盘查“车震”的视频在网络和微信流传,女当事人韩某8月30日到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讨说法,服下剧毒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拍摄和泄露视频的辅警王某某依法拘留。(相关报道见07版)

一般情况下,警员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如果发现停在道路边的车辆有可疑情况,或者发现车内人员有不正常行为,是可以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的。警员发现“车震”并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一般是看他们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这类案件及处理手法并不罕见,媒体也时有报道,似乎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新闻。河北馆陶县发生的这起警员盘查“车震”事件,如果不是辅警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致使女当事人前往县巡特警大队讨说法并服毒自杀,此事想必不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也不会引起当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巡特警大队长和涉事辅警也不会受到“严肃处理”。

然而这次毕竟闹出了人命,引起舆论哗然,有关方面再也不能以民警“执行巡逻任务”、“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当事人与工作人员交涉过程中情绪激动”等惯常的说辞,将大部分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推到当事人身上,而把涉事警员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了。

针对当地警方将泄露视频责任人王某某依法拘留,法律专家分析认为,王某某至少涉嫌三宗罪:滥用职权导致当事人自杀身亡,涉嫌滥用职权罪;拍摄并公开涉及他人隐私的视频,致当事人屈辱难抑之下自杀身亡,涉嫌侮辱罪;拍摄并传播的不雅视频涉及淫秽内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针对当地警方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专家认为该大队长对辅警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制止其非法拍摄并上传不雅视频,并造成当事人自杀的严重后果,已涉嫌玩忽职守罪。这些分析从法律上讲是能够成立的,如果王某某和巡特警大队长的这些罪名能够得到认定,那么对他们的追究就不能止于“拘留”和“停止执行职务”,而应当依法追究刑责,严惩不贷。

但在这起事件中,最让人恐怖的还不是辅警王某某擅自拍摄不雅视频并上传网络,而是在事件整个过程中,王某某等警方人员暴露的那种“随意伤害”的巨大危险。笔者宁愿相信,王某某拍摄不雅视频并上传网络,主要是为了满足一种低俗、下流的恶趣,具有这种恶趣,对一个素质不高的辅警人员来说,或许算不上特别严重的罪错,但为满足恶趣而对当事人进行“随意伤害”,最终让一名当事人不甘受辱自杀身亡,就是绝不能饶恕的严重罪错了。

首先,即便我们认为,警员巡逻时可以盘查“车震”,也必须按照盘查可疑人员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而不能随意胡来。王某某拍摄的视频显示,警员在盘查“车震”的过程中,始终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出示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虽然他们穿着特警制服,但这仍然难免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冒充特警进行抢劫或敲诈的违法犯罪人员。也许在王某某等人看来,我穿着警服就证明我是警察,我是警察就可以查你抓你关你,你有什么资格看我的证件?他们的这种心理,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随意伤害”的种子。

从王某某拍摄的视频中看到,男当事人面对王某某等人的厉声呵斥,吓得魂飞魄散,一个劲儿地央求“咱私了吧,行不”,“你给你当官的说,咱们私了还不行吗”,并试图当场拿钱私了。王某某等人则几次回答说:“(你如果)有熟人,该照顾你就照顾你”,“你有熟人,一会该怎么照顾你,就怎么照顾你”,“你先配合,一会该找人的就找人”。无论被盘查者是不是卖淫嫖娼,只要他能找到有关方面的熟人,就可以获得“该照顾你就照顾你”的待遇;相反,如果被盘查者没有“熟人”,那么即便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员的工作,而且即便“配合”了对方的工作,最终也难免遭受实质性的伤害……

必须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督,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追惩力度,才能不断强化公安机关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最大限度遏制和杜绝对当事人的“随意伤害”。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