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时评作者
一来可保证服务质量,二来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何错之有?不设置一定名额,让当事人扑空,办理手续又浮皮潦草,才是对当事人不负责。
离婚登记工作时间每天受理50个号、上午下午各25个……日前,一则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出具的告示引发热议。离婚也要限号?不少网友愤愤不平,认为这是“神经病规定,拍脑袋政策”,甚至呼吁“干脆彻底取缔离婚办事处好了”。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尊重公民的婚姻自由,就不应该限号,再有理由也不能伤害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浦东新区婚登中心真的是限号吗?去年12月,民政部印发新修订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如此来看,新规增加的程序无疑会增加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导致接待量下降,设定名额更可能是短期内工作现实的需要。
要看到,这样做并非不让公民离婚,而是更便民。一来可保证服务质量,二来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何错之有?不设置一定名额,让当事人扑空,办理手续又浮皮潦草,才是对当事人不负责。
当然,仅仅限号还不够,应对新规定,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推出离婚预约制,减少等待时间;二是增加工作人员,尽量满足当事人所需。
此外,面对“限号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的质疑,我们也该探讨一个现实问题如何看待劝和不劝离?“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自古以来就被不少人奉为圭臬,甚至被视为一件积德事。一些婚登工作人员还因劝人不离婚获得了表彰。比如,武汉市一登记员曾获最美“红娘”金奖,原因是多年来,她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借口,使500多对夫妇在离婚申请被迟滞后自主取消申请。诚然,有些夫妻嚷嚷离婚只是冲动,工作人员多劝解多撮合,确有必要。新规范增加分开询问笔录程序,想必也有这个目的。
其实,很多国家都在离婚程序中设计了冷静期或等候期制度。比如,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而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既成的通奸或虐待证据。于此而言,如果工作人员发现申请离婚的人,并未到非离不可的地步,分开询问时花点时间尽力调解,又有何不可?
至于有人说上海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增多,可能与2月份颁布的上海房产新政有关,则是另一个话题了。总体来说,浦东新区离婚限号并非不近人情,也不是懒政,相反,能让人看出其中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