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偷鸡腿妈妈”行窃或许于理不合,可若社会对母亲为生存偷鸡腿的悲剧缺乏关怀倾注,那有悖于更宏大意义上的道德。
一个女子在超市里面盗窃了薏米、红豆、鸡腿、一本儿童图书,其家中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在她被抓到后,因其偷的东西案值太低,根本够不上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民警为其买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后予以放行;还表示,他抓过很多小偷,唯独这个让他心痛落泪,所以他平生第一次为“小偷”付钱。在网上,网民为其两小时筹得逾30万捐款。这无疑是个酸楚而温情的故事。
可事件的两度反转,却让舆情风向陡转:先是有电视台传出这位妈妈是个惯偷,一时间当事人被推上舆论烤架;可之后据媒体报道,“偷鸡腿妈妈”否认自己是“惯偷”,超市止损员也表示“是第一次发现”。
当一个社会中的人被标签化后,可以简化很多问题,也会制造很多困惑。但新闻中的“小偷”,是两个生病女儿的妈妈,是穷人,也是大额捐款受助人。再放大些,因为她不是当地人,带孩子异地就医还存在医保上的困难。
真实的社会问题就是这样复杂,如果简单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等逻辑打量,可满足口头快意,却无助于事态改观。在一个复杂性系统之中,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具体问题的时候,需要找到一个逻辑一致的尺度去思考问题在社会秩序和个人道德之外,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社会中每个人的发展,这是更大的公共道德。
让人永远无法忘怀的是,因为仅仅关注秩序而忽视个体发展,多年以前,就曾发生吸毒妈妈因盗窃洗发水被抓走,3岁幼女被发现饿死家中的恶性事件。这是社会永远的痛。
要规避悲剧重蹈,就该形成价值共识:当社会中的个体发展遇到了困境,社会有义务去帮助其走出困境。回到“偷鸡腿妈妈”事件,从目前看来,她的盗窃行为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以生活和学习用品为主。这确实挑战了社会秩序,然而我们的社会让病童的妈妈去偷鸡腿,这更不应该。类似的情形,意大利最高法院曾做出了最后的决定,穷人偷少许食品不构成犯罪。
说到底,社会要优先保障个体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需要设置足够的社会救护网去帮助极端情况下的个体,避免出现为了基本生存而犯罪的情形。保证基本生存之后,需要思考社会秩序的建立。这里的秩序,不仅仅是被盗窃对象的秩序,也包括摆脱困境的秩序。“偷鸡腿妈妈”是外地人,所以享受不了低保、医保,这样的秩序失效是导致困境的根基。只有消除这样的根源,才能消除其生存困境,而非在极端情形下紧急救助。
事情发展至今,即便这个妈妈和她的女儿有了足够生活保障,孩子如何在健康环境下成长、有尊严地生活,也需要一个更好的社会机制来全面应对。
如今逾30万元的捐款遇到当事人是否系“惯偷”的讨论,却把这些核心问题给模糊化了。倘若能如前文所述,建立一个标准化的体系,我们确定出其中解决家庭生活困境的金额是多少,社会制度健全时间点在哪里,帮助这家人更好发展还需投入多少,在此框架下捐款,很多问题或许也就不复是问题。
对“偷鸡腿妈妈”事件,我们该慎用道德审判,而应多反思:要以明晰的公共道德尺度而非私德分寸,推动社会有序发展,让每个困境下个体的发展变得更为清晰有序,也让捐款人的每一分付出都有明确目标,让激情在理性的河床上流淌。我们要想不再出现下一个“偷鸡腿妈妈”,首先得改变个别“妈妈”为了生存不得不“偷鸡腿”的现实。
济宁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