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充电时就有点烫,但没在意,没想到竟然冒烟起火了!”12 月21日,王女士今年3月购买的红米手机在充电时突然自燃,被烧成废铁,连SIM卡都被烧焦,所幸她发现及时未造成其他损失。事发后,工作人员取走手机称将检测自燃原因,再无音讯。媒体介入后,小米官方承诺向王女士退款并赔偿600元,但前提是她要签订一份禁止公开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协议。律师表示,该协议中的保密条款无效(12月27日《北京晨报》)。
手机竟自燃,保密才赔偿,小米凭什么如此霸道?一纸保密协议,看似你情我愿,实则带有胁迫意味,厂商已经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多项权利。
其一,消费者对商品具有评价权。在商品买卖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品作出何等评价是其自由,不可被随意剥夺。而小米官方在手机自燃后要求消费者“禁声”,所谓保密协议不仅剥夺了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评价自由,而且违背商品经济基本伦理。
其二,消费者依法享有求偿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小米手机自燃,造成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失,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对此,小米手机本应依法无条件赔偿消费者损失,但小米官方却以赔偿为筹码,要求消费者签订保密协议,已经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求偿权。
其三,消费者安全权应当得到维护。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手机等日常用品缺乏安全保障发生自燃或爆炸,属于典型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事件中,手机自燃造成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损,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小米理应为此担责。
其四,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容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得到保护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小米手机发生自燃,属于上述条款中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厂商不但不能正视其中问题,反而企图通过保密协议掩盖事实,此举对于其他购买使用小米手机的消费者极不负责任,涉嫌侵害了他们的知情权。
商品、服务的质量究竟如何,消费者无疑最有发言权,厂商理应认真倾听消费者的商品评价,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而不是试图掩盖真相,留下安全隐患,小米的做法让人不安。
鉴于小米企图掩盖产品暴露的严重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确认问题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以保护其他消费者不会成为下一个受害方,而对小米在处理王女士手机问题中出现的欺世盗名的行为,应依法督促赔偿并严肃依法处理,给更多店大欺客的企业敲响警钟。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