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其实这些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自己完全可以付得起,但认为以公务为名不会有什么问题,心存侥幸,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面对执纪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河里镇财政所所长庞福强后悔不已。
2016年2月,合山市在对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庞福强在2016年1月3日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花费106.84元。
“虽然涉及金额不多,但在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还敢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合山市纪委主要领导责成第一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上报结果。
“你作为河里镇财政所所长,是否知道我市‘一车一卡’的相关规定?你是否曾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
“知道,一辆公车对应一张加油卡,加油卡仅限于对应车辆加油。我没有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如果有,那也应该是为了工作借用私家车辆的。”调查之初,庞福强并不承认。
“今年1月3日,你使用公务加油卡给一辆私家车加过油吧?但你们单位在元旦假期期间并没有安排加班……”
庞福强闻言,顿时说不出话。最终,在证据面前,庞福强承认自己1月3日借朋友私家车外出游玩,在合山市八二路加油站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加了106.84元的油。
“我还曾两次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花费500多元。”深思熟虑之后,庞福强交代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情况,并主动退还违规花费的624.98元。
据调查人员介绍,庞福强一直认为,财政所的公务加油卡由自己管理,且工作中经常需使用车辆,以工作需要为名给私家车加油不会出什么问题,于是便动了歪脑筋。最终,庞福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贪小便宜吃大亏。”合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私车公养”问题虽小,但暴露了一些党员干部想尽办法揩公家油的“小九九”,认为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是不正之风的新的表现形式。该市正以此为抓手,对“私车公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狠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截至目前,该市共发现“私车公养”问题线索36条,立案11件,另有54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并退缴相关费用7.65万元。(谭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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