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10月30日讯(记者陈蔚林特约记者韩小雨通讯员唐电润邹文涛)10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决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我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除已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免费提供作业本等政策外,还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费和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由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以确保这部分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也不因就学而加重家庭经济负担。确保47.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全入学、不失学、全资助”。
根据文件,最新出台的政策将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帮扶,实现义务教育政府托底资助——在伙食费补助方面,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在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方面,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用于学生校服、学习资料及交通费等费用支出。
各市县现已自行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的,如补助范围宽于或补助标准高于本政策要求的,继续按市县原政策执行;如补助范围小于或补助标准低于本政策要求的,按本政策执行。
“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教育在整个扶贫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根本之举,是能除‘穷根’的。”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介绍,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全省教育系统将按照“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就业”的要求,调查核准建档立卡学生的就学状态、资助情况,精准确定教育扶贫任务,制定精准帮扶措施,构建起到市县、到学校、到家庭、到学生的整体教育精准扶贫体系。
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还将引导各地各单位向社会筹集资金设立建档立卡学生的救助基金、专项助学金,支持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面向建档立卡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全省建档立卡学生的扶持资助力度,确保教育扶贫“不落一户、不落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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