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纪委近日集中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公款吃喝、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私营企业车辆问题。
据通报,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大吃大喝,违规购买烟酒,并将70余万元接待费用在管理企业报销;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私营企业车辆,并向管理企业转嫁车辆保险和维修费用共计20余万元。该局被通报的问题不少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无疑是“不收敛、不收手”的负面典型,属于重点查处的问题。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效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降二级)处分,这从一个侧面彰显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从通报内容来看,该局有关违纪人员显然感受到了执纪越来越严的态势,但侥幸心理却并没有消除,不然他们不会采取向企业转嫁费用的方式来规避责任。当然,他们之所以千方百计转嫁费用,或许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即旧有的坏习气已成惯例,“不舍得”抛弃。这从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正风肃纪必须常抓不懈。也提醒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管住表面上的,还要管住暗地里改头换面的;刹住行动上的,还要祛除心理、习惯上的。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就是一个报销成瘾的人。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弄得下属单位怨声载道。他自以为高明得很,却被巡视组发现线索,因为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的实在太多。
的确,乱花公款容易被发现,尤其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违纪的性质也容易被认定。但是,暗度陈仓,把费用转嫁到被管理对象头上就不是违纪了吗?何况,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地承担转嫁费用,都会希望在其他方面获得“特殊关照”,而这种“关照”,往往又涉及新的违规违纪。
如此“转嫁”,是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已不重要。这种靠利益维系的关系,是不可能长久,更不会稳固的。而对党员干部来说,应该明白侥幸心理不可有,转嫁接待费用,不仅转嫁不了违纪事实,其违纪性质也更严重,最终逃脱不了违纪责任。
作风要转,向哪里转?向好处转,向依规依纪上转,这才是正道!(任担当)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