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0月27日专电(记者刘彤)记者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西安公共演出服务水平,西安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西安市政府每年将为全市基层群众购买不少于1500场公共演出,为全市每个行政村每月购买一场公益性电影,市、区(县)联动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
精品剧目购买标准在10万到25万元每场,惠民演出补助标准为1万到1.2万元每场。政府每年安排33660场公益性电影向群众免费放映,市、县财政每场共补助100元。政府每年安排3项到5项西安文化“走出去”和“请进来”交流活动,每项交流活动安排100万到200万元。西安文艺院团赴市外、国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演出,政府对项目进行一次性补助,综合考虑地域、交通、人数、场次等因素,每项活动安排100万到200万元。国外或外省市文艺院团来西安进行交流演出,在剧场租用、媒体宣传、落地接待等方面给予相关演出机构及活动主办方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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