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清朝雍正年间,俞鸿图担任湖北乡试主考官。按规定主考官是不准带家属的,但死了老婆的俞鸿图刚娶的年轻媳妇林氏水性杨花,施展媚术留在俞鸿图身边。俞鸿图有天酒醉在林氏面前泄题,中了林氏的圈套。泄露的考题被林氏和情夫高价售出,事情败露,雍正皇帝闻之勃然大怒,下令将俞鸿图就地腰斩,以正视听。
雍正 资料图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6年06月01日第B04版,作者:刘绍义,原题:揭秘:清代那些作弊入刑案
我国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就要来临了,从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其实,历朝历代,对高考舞弊者,都是严惩不贷的,就拿清朝来说吧,那些被处理,甚至死于高考作弊案的大小官员,真的不计其数。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在光绪年间的浙江乡试舞弊案众所周知。虽然周福清因为关节未成,赃未与人以及投案自首,幸免于难,只落个斩监候,秋后处决的死缓之刑,但鲁迅父亲周伯宜从此被剥夺了应试权利,最后忧郁而死,家道破落。
我说周福清是幸运的,古代的死缓与现在的死缓不同,现在的死缓一般不会执行,而古代的死缓秋后必须执行。周福清能让光绪在秋后改变主意,不能说不是他的造化,这起高考舞弊未遂案,也算创下了历史之最,光天化日之下,把银票当着副主考的面送到主考官手中,并且还是顶风作案,置朝廷三令五申的考试纪律于不顾,判个死缓,处罚算是轻的。纵观清朝的高考舞弊案,没有几个不是立即杀头。
顺治十四年(1657年),不但身为同考官的大理左右评事李振邺、张我朴,国子博士蔡元禧等人,因为爵高者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摈之;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非夙著者又摈之被斩首,而且被中举的考生田耜等人也被杀头,不仅如此,他们的父母、妻子皆遭流放,家产也被全部没收。这就是清代第一个科场大案,惩罚可谓严厉矣。
但是,这些人的鲜血,并没有刹住高考舞弊的歪风,就在同年八月,江南乡试又一场舞弊案不但让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身首异处,其他18名同考官除卢铸鼎已死之外,叶楚槐、周霖等17人皆被处以绞刑。血肉狼藉,长流万里,主考、同考无一人活命,这在历史上也绝无仅有。
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江南乡试,录取的除了苏州13人,其余大多是扬州盐商子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有猫腻,有受贿嫌疑,于是有人将纸糊贡院二字改为卖完。乾隆皇帝派人一查,果然如此,结果除巡抚叶九思已经病故,泾县知县陈天立畏罪自杀外,副主考赵晋、句容县知县王曰俞、山阳县知县方名被判斩立决,考生吴泌、程光奎以及当事人余继祖、员炳被判绞监候,秋后处决,主考左必蕃、总督噶礼因失察被革职。
乾隆十八年(1753年)恩科会试,考生曹咏祖与监试官蔡时田因为作弊被处死;嘉庆三年(1798年)湖南乡试,考生傅晋贤和科场书吏樊顺成又被判了死刑。
咸丰八年(1858年)九月,在顺天(北京)乡试中,因戏子平龄朱墨不符中了第7名而引发的高考舞弊案,共有91人受到处罚,其中5人处斩,3人充军。牵涉之广,绝无仅有;官职之大,也是历史之最。于菜市口开刀问斩的主考官柏葰是清朝一品大员、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位居宰相,官至人臣极鼎。但按照清朝的法律,咸丰也只能挥泪斩柏葰。
所谓朱墨不符,就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时的两套卷子,一套是考生本人在场内用墨笔缮写的答卷。为了防止考官认识考生的笔迹徇私作弊,再由誊录人用朱笔将应试人的原卷誊抄一遍交给考官批阅。用心可谓良苦。为平龄作弊的当事人就是在这个环节上做了手脚,以致把主考官柏葰牵连进去,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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