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济宁12月19日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教体局获悉,2017年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出炉。
寒暑假假期安排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四周,1月14日(腊月十七)放假,2月13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放假时间为8周(含农忙假期),7月7日放假,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为三周,1月21日(腊月廿四)放假,2月13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为七周(含农忙假期),7月14日放假,9月1日开学。
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公共节假日方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元旦:12月31日(星期六)至2日(星期一)放假。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上课。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二)放假,5月27日(星期六)上课。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放假,9月30日(星期六)上课。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