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教育督导工作要求,从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选聘69名责任督学,按照每人负责5所左右的学校,为每一所中小学配备两名以上的责任督学,实现了中小学责任督学全覆盖。
责任督学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日常工作,不仅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还可以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听取收集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同时,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可以下达《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进行整改落实。
另外,邹城市教育局还通过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开展督学培训交流、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和培养,把对学校的监督指导真正落实在工作第一线,把握教育发展脉搏,倾听基层建议诉求,从根本上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通讯员 王昌军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