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申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国家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中西部学生公平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意见》提出,在资源配置、高水平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支持中西部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合理确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建设14所高校,推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和保障机制改革。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支持有基础、有特色、有优势的学校,合理定位、创新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发挥中西部地缘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意见》提出,继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地方产业结构高度契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本科高校。以“填平补齐”为原则,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图书馆等基础办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建设教学实验用房和配置必要设备,提高学校本科教学的实验基础能力。
《意见》提出,支持部门、行业协会以合作共建的方式,参与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中西部高校。丰富共建形式,完善部省、部部(委)、部市等共建模式,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与地方共建,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协会与高校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结合行业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共建项目,重点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研发基地、成果转化、干部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扩大共建数量,优先在国防、农业、能源、矿产、交通、海洋、环保、医药、通信、建筑、金融、信息服务等领域开展共建,2020年将共建学校数量扩大至100所。
《意见》提出,鼓励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口支援范围,提高中部省属高校受援比例。深化团队式支援,鼓励多所高校联合支援一所或几所中西部高校。支援高校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列招生指标,用于受援高校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继续采取倾斜政策,使中西部高校教师有更多的出国进修学习培训机会。形成阶梯式支援格局,第一阶梯由100所左右高水平大学支援中西部75所地方高校,第二阶梯由75所受援高校和部省共建高校支援中西部100所左右地方本科高校。
《意见》提出,加快2000年以来中西部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引导一批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培养大批当地适用人才。优化专业结构,减少社会需求少、就业状况差的专业,增加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开展新建本科院校评估,对办学特色鲜明、紧贴地方需要的,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估整改不达标的,减少招生规模、严控新设专业。到2020年,中西部所有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管理更加规范,质量普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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