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中西部职教要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2016-07-16 10:27:53 来源:济宁新闻网

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郝孟佳)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要建立健全分类分专业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标准,全面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立足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轨推动、双向推动,合理引导学生进入职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培养大工匠打下扎实基础,为个人发展、家庭脱贫提供支撑,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意见提出,要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各地要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民族传统工艺等领域,遴选具有相对优势的高职院校,支持其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

意见提出,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扩大“双师型”教师规模,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学生实习制度,加强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训练,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贴近地方经济特点和产业需求,立足学校办学基础,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全面开展中职学校监测评价,实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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