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丽丽
伴随雅虎出售互联网核心业务,雅虎未来的定位正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2016年5月,梅耶尔同意了对冲基金Starboard Value Lp的要求,其CEO Jeffrey Smith 和他的三名副手得以进入雅虎董事会。这个消息的传出,一度被外界认为雅虎以后要靠专利为生,甚至逐步成为业界的专利流氓(NpE)。
支持这一分析的人士认为:对冲基金Starboard Value Lp最为赚钱和最为擅长的事情就是将一个正常的公司变为专利流氓,而这已有前车之鉴,最典型的的案例就是Openwave。2010 年,Starboard 瞄准了 Openwave 并取得了控制权,让其合伙人之一坐上了董事长的位置。此外,Starboard 把 Openwave 的工厂移到了内华达州雷诺,把名字改为了 Unwired planet,并开始专门靠知识产权赚钱。
不过,反对者则认为雅虎成为专利流氓的可能性并不大。知识产权专家李超凡就表示:“专利流氓更多地是通过挑起专利诉讼来获取自身的利益,这与雅虎历来的文化传统不符。雅虎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加上其所处的硅谷文化和天使模式,雅虎未来更可能成为一家投资公司。”
对于雅虎来说,除了专利之外,其业务的核心价值所剩无几是引发这一猜测的重要背景,而Starboard Value Lp的CEO及其三名副手进入雅虎董事会不过是一个导火索而已。
事实上,早在2015年底,就有人开始公开计算过雅虎核心业务的价值。当时,雅虎的市值为337亿美元,在标准普尔500强企业中按市值排名可占据第136位,但是在去除雅虎持有的阿里巴巴15%股份(这些股价的价值为322亿美元)、雅虎日本股份(雅虎拥有雅虎日本35.6%的股份,按照当时价值计算,这些股份相当于88亿美元)以后,雅虎的核心业务甚至出现负值。
不仅如此,当时雅虎账户中还有59亿美元现金,减去现金后再加上12亿美元的长期债务,由此,计算出来的雅虎核心业务的价值为负120亿美元。
时隔半年之名,巨头们对雅虎的竞购并没有推高雅虎的股价。截至记者发稿前的5月25日,雅虎公司的开盘价为35.63美元,前收盘价为37.53美元,市值为337.77亿美元,基本没有变化。
反倒是4月20日雅虎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财报让人们坚定了雅虎未来被出售的命运。报告显示,雅虎第一季度营收为10.87亿美元,低于去年同期的12.26亿美元;第一季度归属于雅虎的净亏损为9900万美元,相比之下去年同期归属于雅虎的净利润为2100万美元。
当然,这已不是雅虎第一次业绩下跌,过去3年,雅虎的净收入平均每年下降60%,而过去1年中,雅虎股价下跌了29%。投资者们已经嗅到了收购雅虎的机会,其仍然有利可图的背后是其拥有的强大的基础专利。
公开消息显示,雅虎拥有的专利资产大多为美国专利,就美国专利而言,Yahoo目前拥有约2000件授权专利和4000件专利申请,且其中大部分和互联网软件技术相关(约68%)。
与此同时,Yahoo作为互联网先驱,它的很多专利都是互联网领域被引用最多的基础专利。而且从2000年以来,Yahoo并购了不少具有核心技术的小公司,每一次并购都给它的专利资产注入了很多高价值的专利。
而且,即使在其核心业务不断遭遇挑战的2010年以来,yahoo申请的专利数仍然有2832 件,其中美国1499件,日本680件。
知识产权界的专家无论使用任何一种方法进行测算,包括专利资产的剩余保护期、近似专利类推法,市场平均价法等等,估算的雅虎专利资产的价值仍在20~40亿美元。
不仅如此,即使这些专利资产不被出售,雅虎只是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收取费用,未来十年内也能够获得不低于10亿美元的许可收入。
更重要的是,雅虎所拥有的基础专利,无论是落在任何一家竞购者手中,都会给竞争对手带来巨大的挑战,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战略扼制。截至记者发稿日,除了电信巨头Verizon之外,收购者中也出现了美国移动运营商ATT的身影。
“这从雅虎售出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就可以看出一二,权利要求数量往往代表着专利的质量。一般来说,中国专利的平均权利要求数量为6~8项,国外进入中国的专利申请平均为16~18项,美国专利的平均权利要求数量也就20项左右。但雅虎2010~2016年出售的专利中,大多数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在20~40之间,有的甚至高达近50的水平。”李超凡告诉记者。
由此,借助互联网领域的大量基础专利来博取最后的生机,成为了雅虎最有可能的发展方向。
需要强调的是,“专利流氓”并不是贬义词,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靠专利诉讼牟利的企业。在美国,有高达90%的专利官司都是由专利流氓集团发起的。
不过,近年来专利流氓越来越受到来看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抵制,早在2013年,美国的立法者们就提出了打击“专利流氓”过分行径的提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更是在3年前就迈出重要一步,要求这些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在美国拥有足够的“实体业务”,才能在美国起诉索赔。
“ITC甚至成立了专门的小组来决定哪些公司有资格使用美国法庭, 在这种态势之下,雅虎不太可能选择这样一个定位。”李超凡告诉记者。
同样的,行业分析者也认为:“雅虎最大的可能是成为一家投资公司。雅虎在公司定位上的失误,并不能抹煞其在技术创新趋势上的把握能力。而且,从2010年以后,雅虎已经进行了很多拥有核心技术的小公司上的收购和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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