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专稿:据日本NHK新闻网报道,2016年11月25日,两名中国男子(一位47岁,一位39岁)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东京八王子市警察署。
因2年前的一起殴打伤人案件,他们于今年3月被错误逮捕、拘留,甚至被起诉,在牢房里呆了将近100天。直到上周,他们终于等到了日本警视厅的道歉。
两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们蒙冤被拘?
两名中国男子遭遇“飞来横祸”
2014年1月22日,两名40多岁的日本男子在八王子市繁华街道上被操着外语的多名男子打伤,后来二人在医院接受了2周到1个月的治疗。
2016年3月,日本警视厅八王子市警署将2名中国男子当作嫌犯逮捕,但二人否认嫌疑说:“当时不在现场”。4月,东京地方检查员立川支部还是对两人进行了起诉。
在审判中,警方的证据之一是有目击情报说犯人乘坐出租车逃跑,但辩护律师在出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上发现,拍摄到的是3名其他男子。
7月5日,两名中国男子获得保释。7月21日,检察院撤诉。
两名当事人基于非法拘留提出索赔
被释放后,当事人之中的一名39岁的中国男子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16年9月1日,媒体纷纷报道称,该男子以“调查机关没有充分取证,存在严重过失,长期非法拘留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提出被拘留期间(98天)共计122万日元(约合7.5万元人民币)的刑事补偿诉求。
9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做出判决,要求国家按照该男子的要求,如数赔偿。
当时的报道称,另一名47岁的中国男子今后也将诉诸同样的赔偿要求,他被拘留的日期更长,为113天。
小知识:日本的《刑事补偿法》是指针对确定无罪或被撤销起诉的人,根据拘留时间长短,国家支付上限为每天1.25万日元(约合770元人民币)的赔偿制度。
抓人的日本警署公开道歉
11月25日,两名中国男子在律师牛田乔允的陪同下,来到八王子市警察署。
署长山口纪浩对他们说:“将不是犯人的二位逮捕,我们由衷地感到对不起。”副署长佐藤雅一、警视厅的高层干部福岛裕二也在现场,整个会面持续了1小时20分钟。除了道歉,警方还解释了案件发展的整个过程。
会面结束后,47岁男子说:“(警方)真诚地对待这一事件,但我的心里现在还是五味杂陈。”39岁男子说:“希望(警方)今后不要草率对待案件,应该认真搜查证据。”
日本媒体报道说,对两人进行起诉又撤诉的东京地方检察院立川支部,也将在近期道歉。
冤情如何发生
是什么导致了这起抓人又放人的冤案?日本警方又是基于哪些证据把两名中国男子关了将近100天呢?
1 照片指认
《朝日新闻》7月20日曝出,警方认为两名中国人是犯人的主要证据是:2014年1月22日的案件过去一个半月后,警察拿着24张照片让一名被殴打男子的熟人(事发时在现场)指认,于是,两名中国人的其中一人被指认出来。
之后的搜查没有任何进展,今年3月,八王子警署的警察再次实施了“出示照片进行指认”的行为。这时,除了上次的熟人,另外一名被殴打男子也指认了两名中国男子的照片。
于是,两名中国人被捕。虽然两人一直否认,但警察又让其他目击者指认照片,并将这些目击证言作为主要证据进行起诉。
用照片指认的方法在日本过去也曾引起冤案,受到检察部门的批判。
2 行车记录仪
另一个重要线索就是——行车记录仪。
警方解释说,案发当晚值班的警察知道行车记录仪的存在,但向本案搜查员交接案件时出现失误,导致后续查案中未调用行车记录仪的视频。
这不是日本警察第一次出错
日本多家大型媒体一直追踪报道此事。
很多网友说,这样的事件让人心寒,保不准哪天自己也会被逮捕,人生轨迹发生突如其来的改变。
而日本警察误抓无辜百姓,此前也有先例。
2013年大阪府警方错误逮捕一名男性公司职员,并在拘留其85天后撤诉。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和大阪府共向男子赔偿约620万日元。
2012年,日本19岁少年等4人被错误逮捕,受到46天的拘留。与本案一样,依据《刑事补偿法》获得每天最高1.2万日元的补偿。日本网友纷纷指责这一制度,称“无法原谅,太过分了”“人生都被搅乱了,补偿却只有57万日元”“简直是开玩笑”……
本案中,47岁中国男子在日本经营一家不动产公司,39岁男子经营一家贸易公司。两人在被误捕后,公司业绩也受到了巨大影响。
一个普通人,被无辜卷入事件,被权力机构指着说:“你就是犯人!”。想想都感到恐怖。而两位同胞从3月起一直深陷其中,现在他们终于证明了清白扳回了尊严。小编希望日本方面不要总是道歉道歉地讲究形式,多在避免同类事件上下功夫吧!(张璇) 济宁国内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