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印发施行《办法》,是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着眼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办法》构建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督查工作体系,突出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等督查重点,涵盖改革实施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明确了改革督查的主要程序、工作制度、奖励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改革督查工作的基本依据。
中央军委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贯彻执行《办法》,扎实有效推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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