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友梅表示,应以两蒋日记所有权人名义签约,确保胡佛研究所保管两蒋日记的合法性。 台海网12月9日讯 马英九2日曾表示,两蒋日记从法律上看是蒋家私产,但从内容、历史、文化角度来看应该是公产。蒋经国的长孙女蒋友梅透过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强调她的立场是“物归原主”,应与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换约,改以两蒋日记的所有权人(即全体继承人)的名义签署。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蒋友梅昨日透过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发表声明:依照蒋友梅的意思,两蒋日记为蒋经国的遗产,属于全体法定继承人,包括蒋孝章(蒋的女儿)、蒋蔡惠媚(蒋的媳妇)、蒋方智怡(蒋的媳妇)、蒋友梅(蒋的长孙女)、蒋友兰(蒋的孙女)、蒋友松(蒋的孙子)、蒋友柏(蒋的孙子)、蒋友常(蒋的孙子)与蒋友青(蒋的孙子)共有。
蒋友梅表示,两蒋日记现在存放于胡佛研究所,这是因为先前蒋方智怡以个人名义与美国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署保管契约。她希望能与胡佛研究所换约,改以两蒋日记所有权人(即全体继承人)名义签署,以确保胡佛研究所保管两蒋日记的合法性。
有关“中央研究院”规划出版蒋介石日记的问题,她也认为,是否开放公众阅览与授权出版?也应依法取得全体继承人的共识。
蒋友梅指出,两蒋日记虽然是私人日记,但基于其历史及学术价值,该如何长久保存、开放公共阅览与授权出版,的确是应该由全体继承人,共同考量其特殊性,而为妥善的处理。( 济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