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再出惠民利民新举措 农民工也能用公积金购房了

2016-12-20 03:27:08 来源:济宁新闻网

在开通服务热线、实行上门服务等多项举措基础上,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终再出台惠民利民四项便民举措,其中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这在济宁尚属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

能否缴存公积金,一直是农民工的心头事。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以文件明确规定,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按照规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动和支持单位为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使农民工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条件。

其中,单位应将农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允许企业按最低缴存基数(当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缴存,有条件的企业应逐步提高缴存基数。

“这在济宁还是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把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以来惠及更多农民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东升表示,企业应按照正常缴存比例为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企业按较低比例(不低于5%)为农民工缴存,有条件的企业应逐步提高缴存比例。

除此之外,其他三项便民利民举措还包括,在公积金贷款条件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或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同时,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随着一系列惠民便民新政实施,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在推动住房消费、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日益凸显。截至11月份,济宁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3%,同比增长16.2%。提取住房公积金37.6亿元,同比增长30.8%;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5亿元,完成计划的170.9%,同比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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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库存:

上半年拉动全市住房消费52.15亿,个贷率、使用率均居全省第一位

降低使用门槛,放宽使用条件……济宁市出台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尤其为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半年公积金贷款发放拉动全市住房消费52.15亿元。

随着住房公积金受众人群的不断增加以及资金使用门槛的持续降低,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为商品房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达到30.64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接近于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商业住房贷款额之和,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今年上半年已拉动全市住房消费52.15亿元,拉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占上半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58.6%。

截至11月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2%,较年初提高4.6个百分点,使用率达到95.8%,较年初提高2.9个百分点,个贷率、使用率均列全省首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市住房贷款市场的占比持续增加,已经成为职工购房贷款的第一选择,在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推进城镇化建设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需求:

实施贴息贷款业务,俩月就受理千余笔

截至11月底,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5亿元,完成计划的170.9%,可见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为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自8月10日业务开展以来,截至9月底已受理贴息贷款业务1840笔,贷款金额5.7亿元。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资金储量不足时,利用商业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借款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中心给予银行利差补贴。

“通过贴息贷款业务,不仅拓宽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筹集渠道,保障缴存职工的资金使用需求,同时也利于保障资金供给、防范运行风险。”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东升说。

此外,今年以来通过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出台诚信黑名单制度、实行住房公积金资金供求预警机制等系列“开源节流”措施,有利保障了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带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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