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助力棚户区改造不断提档增速。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趁着周末,济宁市民张永六日前来到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挑选新房。今年,他家所在的贤路街社区列入了棚改计划。
与以往棚改新建安置房不同,今年起济宁更多采取货币化安置,并逐步减少直接发放现金补偿,鼓励棚改居民选择新推出的定向购买商品住房凭证,也就是房票。济宁市任城区棚改办副主任常庆祖介绍说:“用房票购房,根据房票的价值,(还能)额外增加30%的奖励,比方说,有居民持50万的房票,可以最高购买到65万的房子。”
张永六手里持有的就是济宁市第一张“房票”。张永六说:“给我补助了三十多万,也是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除了奖励,持房票购房还能减免契税。为方便棚改居民选房购房,济宁成立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已入驻房地产开发企业47家,有楼盘55个,商品房1万多套。济宁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负责人屈剑涛介绍说:“在房票有效期六个月之内,棚改居民在中心购房,可以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最低商品房销售价格,还可以享受(最高)每平方米150元的优惠。”
今年,济宁市棚改计划52021户,截止目前,已有近4万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其中,货币化安置21000多户。
山东各地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济南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15%~20%的奖励,青岛给予每户不低于6万元的奖励。
山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娄保来说:“货币化安置是今后棚改的发展方向,对棚改居民来说可以马上搬进新房,省去了躲迁之苦,还能根据自身的需求在合适的位置选房。对政府来说,能够缓解征收拆迁难项目手续办理慢等方面的困难问题,还能有利于消化库存商品房,稳定房地产市场。”
2015年,全省棚改货币化消化13万套存量商品房。今年,山东省棚改计划开工48万套,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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