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行车路线的通告》、《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部分道路行车路线的通告》,城区及部分区域将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济宁新闻网5月11日讯(记者谷雨)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城区大气环境,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行车路线的通告》、《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部分道路行车路线的通告》,城区及部分区域将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一、城区东起东外环(不含)、西起西外环(不含)、南起济宁大道、北起任城大道的环线以内,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任城开发区十里营小学周边道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三、所有货运车辆行经上述区域需按指示标志和限高标志绕行。
四、凡违反本通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6年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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