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更新中”有利市场发展

2016-11-02 03:32:15 来源:济宁新闻网

近期有留意中介门店的市民都发现房产中介门店“水牌”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只留下“房源更新中”的说明。原来,二手房市场也开始进行整顿,有中介在朋友圈发出告示:“今后挂牌委托需具备:1.房屋出售/出租委托合同;2.出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3.出示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样齐全,才能委托挂牌出售/出租,为了您的房子尽早出售/出租,请您配合找我司签一下一般出售/出租委托合同。”以往打个电话就可以把房屋放租放售,现在业主不现身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中介也不能挂牌出租出售。以前业主在一处放盘,虽然不是独家盘,也收到周边中介的询问电话,没有委托出租出售也照样带客看,这回行不通了。

买卖房屋是极其严肃的一个事情,不仅仅是因为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更主要是涉及签署多份合同以及需要履行付款或过户的法律责任。随便一个电话就放盘,叫签名就在空白处签名,到纠纷爆发时就毫无凭证在手,一切都用“我以为”来推脱,这是作为一个有产者的失职。在目前业主强势的卖方市场之下,购房者明显比放盘的业主要小心谨慎,他们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屋,他们忧虑楼市限购政策会加码,也畏惧银行贷款政策随时有变化,对购房所需的资金,无论是房屋总价还是需分摊的税费,购房者都会一一算清楚。相比之下,业主方因为了解自己物业价值连连升值,且需求殷切,往往只关注价格能否卖到最高,除此之外他们认为反正是业主实收价。事实上,除了价格,对购房者资格的认定、付款条件的差异以及税费分摊的明确表述,都非常关键。

记者身边有多名朋友,在放盘时被中介游说,“中介服务合同你随便签就可以,中介费最后以购房合同为准,反正你最后是实收。”因此在谈价格时晕头转向,莫名答应支付中介费,本来打算是业主实收,最终也要给中介费,更让他们惊讶的是,买卖合同上的税费和佣金条款本来约定“业主实收”,但实际上买卖双方在各自的中介服务合同上都要支付佣金,双方收取的佣金比3点佣还要多。如果每一份服务合同和买卖合同,购房者和业主都能仔细斟酌,而不是在谈判期间一股脑儿快速签下来,双方会有更充裕的时间来消化合同,也更慎重地对待房屋买卖这件大事。

“房源更新中”,对中介和市场也将是一件好事。二手房市场高速运转,但实际上市场远没有规范,在快速成交之下掩盖了诸多中介失范与违规的操作,如今市场到了该整顿的关口,慢下来的二手房市场将会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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