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房款迟迟不退 离异女怒扇房产老总

2016-09-21 04:19:5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本报讯 今年50多岁的于女士是天津人,她昨日告诉记者,2015年2月,经朋友介绍,她在临高买了一套52.2平米的房子,全款22万元,她前期交了13万元购房款,余款交房时付清。由于不能如期交房,今年2月,于女士向开发商临高友联五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置业公司)申请退款,在陆续退了10万元之后,余下的3万元迟迟不退,于女士一怒之下给了房地产公司老总一个耳光。对此,友联置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底退钱,如果失信,于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

记者 陈栋

女子反映

房子无法按期交付,她向开发商申请退款

于女士说,2015年2月前,她刚在天津离婚,便想离开那个伤心地,正好朋友说海南的房子特别好,而且朋友也买了,于是她就动心了。看房后,于女士交了13万元,购买友联置业公司开发的“友联·中央广场”项目一套52.2平米的房子,“全款22万元,剩下的钱交房时付清。”于女士说,她交完钱就回了天津。今年1月底,她给朋友打电话询问房子的情况,朋友吞吞吐吐地说“把房子退了”。于女士感觉不对劲,便于今年2月份来到海南。“我2月底去看房的时候,房子刚封顶,根本没有办法按照约定在3月份交房,所以我也萌生了退房的想法。”于女士说,开发商称可以退房,她便申请了退款。

退款一拖再拖,她打了房产公司老总一耳光

3月17日,于女士收到了友联置业公司退还的5万元。4月11日,该公司又退了5万元,并在退款申请单上特别注明:剩余的叁万元将于本年7月31日前退回。于女士给该公司留了银行账号便返回天津。快到7月15日时,于女士打电话到该公司咨询,对方称,公司经济有困难,退款得再等一等。于女士过一段时间后又打电话询问,对方还是让她等。“他们说9月15日退款,但我急需用钱,所以我9月12日飞到了海口(友联置业公司的总公司位于海口博巷路3号)。”9月13日,于女士与友联置业公司一位老总和销售经理协商时,对方再次表示,退款还要等等,9月15日不能退,“谁跟你说15号退,你就去找谁。”

“我这次来海口就带了2000多元,其中1000多元买了机票,还买了一些特产,本来以为很快就能拿到3万元,没想到……现在我身上只有几十块钱。”于女士说,开发商言而无信,她一怒之下打了老总一个耳光。“我当时打人的行为确实不对,主要是我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开发商屡次失信?”于女士告诉记者,9月12日,公司有关负责人安排她住了宾馆,13日,她住在公司的一楼,从14日到现在,她一直住在救助站。

开发商

10月底退款,“但这只是口头承诺”

对此,友联置业公司销售经理吴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原本答应于女士在7月份将3万元退给她,但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资金有困难,没有办法将钱退给她,“我们还有很多债权人,不是不退她钱,其他好多人都没退多少。如果只给她一个人退了,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对于于女士打人的行为,吴先生说,于女士打了公司杨总一个耳光,并且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但公司考虑到于女士年纪大了,对此表示谅解。“按照公司规定,10月底退钱,如果实现不了,她可以走法律程序。”

经记者协调,吴先生称,可以先支付于女士2000元,于女士先回家等,公司10月底会将剩余的钱款打给她,但这只是口头承诺,无法形成书面文件。于女士表示,她会一直在海口等,直到拿到退款。

海口住建部门

应由临高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针对于女士的情况,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于女士购买房屋的项目在临高,最好由当地主管部门去现场进行协调。该负责人说,于女士的情况属于购房纠纷,应该由当地住建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协调,如果还是协调不下,建议于女士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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