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凌晨,济宁高新区香港大厦成功开出“营改增”全面扩围后的首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标志着本次“营改增”试点所涉及到的四大行业税收征管业务实现与地税圆满对接。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改革对消除重复征税、带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释放减税红利,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
据悉,此次“营改增”试点改革,涉及到全市4万余户纳税人。前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合作,对照“5月1日税制转换”和“6月1日按期申报”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紧扣“向内聚力、联合发力、改革助力”三个环节,全力、全速部署落实,以工匠精神决胜“营改增”试点改革最后一役。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市国税局先后完成了移交纳税人接收确认、税控设备发行、政策宣传解读、业务培训辅导、服务措施跟进、开具发票准备等各项工作。全市44161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移交确认,确认率达到100%。其中涉及房地产企业2201户、建筑业5373户、金融保险业939户、社会服务业35648户。同时,税控设备发行工作全面铺开,将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的销售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开具的发票,全部纳入税控管理,实现了发票开具的无缝隙覆盖。全市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累计推行户数339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659户,小规模纳税人1738户,推行进度圆满实现100%,为正式开票做好了全面充分准备。
据了解,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面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也更加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今后,市国税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后续管理和效应分析,做好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以工匠精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厘米”,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惠民利民的政策红利变成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发放到企业和人们手中,体现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让全市广大纳税人和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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