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讯近日,济宁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推进任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确定将加大市级统筹支持力度,优化整合各方资源,支持任城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根据《意见》,这次整治改造将重点从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四个方面进行,确保2016至2018年完成老旧小区整治647.79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367万平方米。
在老旧小区整治方面,重点整治任城区城市规划区内1995年前建成的,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则主要改造使用年限久、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包括城中村、城边村、拆除重建或改建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改计划的项目要于当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置换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集中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治理,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河道两岸无违法搭建的建筑物,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违法建筑基本清除。此外,对城市排水、管网、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完善,力争三年内建设改造城区排水设施4400米;新增城市综合管廊8000米、公共绿地54万平方米;改造和新建农贸市场30处、公共厕所60处;启动城市绿色公交和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建设;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21处、停车位10280个。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土地政策支持、优化服务环境,并成立支持任城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确保旧城改造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