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环保局公布2015年度我市环境质量状况。根据城区7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城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56mg/m、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43mg/m、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0.140mg/m、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0.082mg/m。与上年相比,年均值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其中,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0.075倍、1倍、1.34倍,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仍面临挑战。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订出炉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度济宁市市区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3天、良好天数为160天、优良天数合计为173天,优良率为47.4%,比2014年有所提升。“2015年1到11月,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较2014年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到了12月,受不利气象条件、区域污染传输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多次面临‘爆表’,多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突出“压煤、抑尘、治车”三大重点,以“稳、准、狠”的措施治理大气污染顽疾。同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也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于3月底正式修订出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急预案中不但详细制定了日常和冬季采暖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措施,还制定了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中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经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等级的调整、预警解除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去年城区地下水质量监测全达标
在济宁市环保局公布的2015年度济宁市环境质量状况中,还统一公布了城区降水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声学环境质量的情况。其中,城区设两个降水采样点,据监测,全年降水pH均值为6.49,未出现酸雨;我市纳入监测的梁济运河李集、梁济运河邓楼、老运河微山段等13个河流断面和南四湖内前白口等5个测点共计18个点位,考核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城区地下水测点共4个,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进行评价,2015年度各测点的监测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城区设功能区环境噪声测点7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16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200个,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居民文教区、二类混合区及工业集中区符合标准要求,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全年夜间噪声均值超标4.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值为66.5分贝,与上年持平,符合70分贝的标准限值,且无超标路段。据统计,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51.3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城区普遍处于生活噪声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