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法律、技术与网络诚信

2016-08-30 16:44:33 来源:济宁新闻网

“面对谣言,网民可以在不造谣、不传谣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谣言的戳穿者。”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10月16日做客“你诚我信·大家谈”系列访谈时说到。他从法律角度为广大网民解释如何应对和遏制互联网时代的谣言及其传播。

在朱巍看来,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技术方式把谣言传播的一种特殊形态。网络谣言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缺乏事实依据的信息;第二类是主观臆断的没有经过核实的信息;第三类通常发生在网站转载过程中,扭曲事实,添加恶意标题误导公众。

网站:严审查 重核实 做网络谣言的粉碎机

在谣言传播过程中,网络媒体是其中重要一环,在如何有效遏制谣言的传播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朱巍介绍,网站分为内容提供者(ICp)和提供平台供网民上传(ISp)两种身份,面对谣言,网站不同的身份履行不同的义务。

网站作为ICp的时候,采编新闻要注意核实消息源。网站作为ISp时,所有内容都是网友提供的,此时要分情况来看:第一,对于引人关注的发烧帖,网站有义务对其审查和核实,如果发现是网络谣言或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消息要及时撤下。第二,网站作为ISp的责任人应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网民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以第一时间找到网站进行辟谣或者维权,网站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处理通知删除的避风港规则之中,网站应该在网页醒目位置提供受理渠道。第三,对于侵权程度和谣言辨认程度明显的信息,无须受害人通知就应及时删除。第四,国家已经发布的辟谣消息,此消息不需要再通知,网站需要及时删除。

“网站应该转引国家有职权的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把权威消息向全网发布,让权威消息变成主流的声音。”朱巍说到。同时,在转载时政经济类消息时注意审核,避免擅自更改标题,内容断章取义等滋生谣言的情况产生。

网民:知法律 懂技术 做网络谣言的戳穿者

“面对谣言,网民可以在不造谣、不传谣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谣言的戳穿者。”朱巍向广大网民支招,网民一旦发现自身的权益被谣言侵害了,应该马上按照通知删除规则,向网络提供服务者发出通知,要求删除相关谣言信息或者侵权信息,如果涉嫌犯罪应该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

与此同时,网民要多了解一些互联网的基本常识以便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比如某条信息被快照之后,即使信息被删除,但快照依然存在,此时需要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第二次通知,要求删除快照,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