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管理既关乎民生,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昨日,记者从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了解到,目前,城区现有253座公厕,根据创城公厕管理标准,将按照“一人一厕”的管理模式,并制定了公厕保洁、监督考评、奖惩等实施细则,若保洁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据济宁市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城市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了公厕管理水平。根据创城公厕管理标准,按照“一人一厕”的管理模式,制定了城区公厕保洁、监督考评、奖惩等实施细则,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实行保洁,高标准做好公厕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用水用电意识,加大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公厕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正常运转。组织300余名公厕保洁人员、管理人员和督察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为切实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充分发挥66名网格员一线的管理优势,由网格员、督察员及时将巡查发现问题上传至管理平台,及时督促维修公司进行整改。每月组织人员对公厕基础设施维修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维修费用。另外,强化纪律管理,如保洁员迟到罚款50元,旷工罚款100元,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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