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三亚7月22日电 (记者 庞无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22日在海南省三亚市指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地方税,在走完立法程序之后,可以选择先后实施,分城实施。在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一二线城市,可以选择先行实施。
贾康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16届年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
虽然全面开征的步履艰难,但房地产税的征收一直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热门话题。有声音认为,房地产税一旦全面开征,会削弱“去库存”的效果。因此在库存压力减轻之前,应该放慢房地产税在全面推广的速度。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在同一论坛上指出,目前中国三四线城市正在艰难去库存的过程中,这一阶段可能需要3-4年时间。因此,官方涉房政策不会轻易冒险。“让我们暂时忘记不现实的房产税,而是考虑交易环节税费、个税、遗产税等问题”,钟伟说。
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尽管商品房待售面积已连续多月下降,但三四线许多城市仍面临很大的库存压力。中国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近期指出,当前中国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依然是去库存。
市场普遍认为,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对过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投资性需求形成极大的抑制。
不过,贾康指出,应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一线城市以及南京、厦门、合肥等热门二线城市已经具备开征房产地税的条件。而且房产地税还有助于当地平抑市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形成泡沫。
至于三四线城市面临的去库存难题,则需要让大量农民工在当地住有所居。“这就需要利用如共有产权、公租房等方式减轻购房者的压力,有条件的还可以适当用一些金融杠杆”,贾康表示。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是财税配套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税制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对于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不动产税的问题都是无可回避的。因此,开征房地产税要放在更大的角度去看,不要因为短期的、局部的困扰,而抵触房地产税的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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