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搜房拍”活动声明提供拍卖服务支持的拍卖人是业内知名的北京瑞平国际拍卖行有限公司,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搜房公司被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瑞平拍卖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瑞平拍卖公司诉称,公司曾于2012年与搜房公司合作,由瑞平公司为搜房公司在搜房网开展的“搜房拍”房产拍卖活动提供网络拍卖服务支持。“合作一年期满后没续约,但此后搜房公司未及时撤回搜房网上的瑞平拍卖公司企业名称等信息,仍将搜房公司作为‘搜房拍’活动的合作伙伴,近两年共组织房产拍卖400余场次,成交金额超过3.8亿元。”瑞平拍卖公司提到,由于一起房产拍卖纠纷,该公司被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才知搜房公司未经许可仍一直使用其企业名称组织房产拍卖活动,因而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200万元。
但搜房公司辩称其公司员工离职交接疏忽,未撤回搜房网上瑞平拍卖公司相关信息,故其行为并不构成仿冒瑞平公司企业名称,仅构成虚假宣传。
对此法院认为,搜房公司已使包括竞买人、委托人在内的相关公众误认为瑞平拍卖公司是为“搜房拍”活动提供拍卖服务支持的拍卖人,仿冒了瑞平拍卖公司的企业名称。由于搜房公司不是仅以瑞平公司为名为“搜房拍”活动进行宣传,还是该活动一方重要主体,故此法院对搜房公司关于虚假宣传的辩称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双方未表示是否上诉。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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