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鼓励房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2016-06-11 07:11:41 来源:济宁新闻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意见》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加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意见》表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强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同时,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此外,《意见》提到,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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