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今年第四季度,市环保局对第二批共1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外排水完成了监测,总共有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指标超标。
其中,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东物业服务中心、兖州大通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兖州市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总磷、总氮超标;兖州大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磷超标;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山东公用邹城水务有限公司总氮超标。(《济宁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