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是山东省政府于2008年2月批准设立的省级旅游度假区,辖区面积133平方公里,下辖1个镇、1个街道,64个村居,12万人。新区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禀赋独特,是新一轮济宁城市规划的“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也是济宁未来的城市主中心。2013年,新区被评为“全省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区”,2014年成功举办了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为加快新区总体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招聘雇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取得相应学位,并拥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二、聘用办法及待遇
1、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
2、博士研究生月工资约7500元,硕士研究生月工资约6500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未婚人员免费提供集体住房;已婚人员凭相关证明免费提供在我区范围内的80m2左右多层住房一套(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4、国家机关和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被录用后,可按上述第2条享受待遇,也可选择将人事关系调动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职数限额内享受我区同等级别干部相关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8:00-2017年1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2月19日8:00-2017年1月4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太白湖新区官方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公开招聘专题-考生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太白湖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参加初试。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初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初试准考证》。
对同一单位的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招聘办法
采取初试、复试的办法公开招聘。
(一)初试。初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成绩须在8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济宁太白湖新区官方网站公示。
初试时间地点见《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初试准考证》。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参加复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初试准考证》和《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报名入口-报名相关表格下载栏下载)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拟进入复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地点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济宁太白湖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复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复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复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成绩须在80分以上,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四)考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进入考察人员中递补。综合复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人员。
(五)体检。安排拟雇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6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进入考察人员中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六)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3297059(丰老师)
0537-3297023(谭老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6号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本公告由济宁太白湖新区组织部干部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济宁太白湖新区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9日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