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品牌汽车消费注意事项进行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售后服务等环节要规避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我市共有品牌汽车4S店140余家。近几年,在消费者对品牌汽车需求不断上升的同时,汽车消费类纠纷也呈上升态势。在市工商局发布的消费警示中,利用格式条款制订责任不对等的合同内容、指定保险单位、加价提车、维修中零部件以次充好等是汽车消费领域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车前仔细阅读《汽车购销合同》内容,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切承诺都要以文字形式写进合同条款。
市工商局副局长曲洪德介绍说,签订合同时要注重细节,无论是交订金或订金预定车辆,还是贷款或全款购车,都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签订合同前,要核实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为强化对品牌汽车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加大了品牌汽车销售市场的专项整治,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机动车交易管理所所长董龙芳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三查三看”,一是查经营行为,看是否存在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二是查售后服务,看使用汽车配件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及不依法履行汽车“三包”义务等违法行为。三是查销售和维修合同,看是否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有效地规范了全市品牌汽车市场的秩序。(《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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