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济宁台 吴钟亮)秸秆禁烧是保障空气质量、优化城乡环境的重要举措。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市环保局加强执法巡查和环境数据监测监控,为做好秋季禁烧工作提供数据依据。
市环保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烧责任,组建专门工作组,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对发现的各类焚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巡查执法活动中发现的火情,第一时间进入侦查取证并及时报送市禁烧领导小组。
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卫星:“对情节较重引起大气污染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努力保持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监测监控,及时反馈国家卫星监测通报和大气环境监测站点数据信息,为禁烧工作及时准确决策提供坚实依据。”(《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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