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情况下,《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察局关于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的意见》正式印发。
按要求时限蹲点调研、住在村里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在压倒性态势巩固深化的关键时期,而我市又处在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意见》强调,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意见》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步调一致。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落实意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勇于面对挑战、承担风险、攻坚克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持之以恒的作风、抓铁有痕的力度凝心聚力抓落实,坚决同各种违规违纪、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
同时,完善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拓宽密切联系群众渠道,直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听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联系县市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市纪委常委带重要问题线索下访督导制度,督促县市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要落实好驻村联户制度,按要求时限蹲点调研、住在村里。要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做好联系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意见》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先受监督,抓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践行廉政承诺,做到廉洁奉公、干净干事。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搞形式讲排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纪委、中组部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和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和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严格遵守纪律审查纪律,依纪依法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济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