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7日刊文,追述日本江户时代对于刑讯逼供的“发明创造”,当时对于嫌疑犯的态度就是八个字“下手要狠、绝不宽恕。”现代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事,在当时的日本既合理又合法。
文章摘编如下:
江户时代,被认定的嫌犯第一次审讯时如果不马上认罪,就算完了。“酷刑洗练三程序”立马启动。嫌犯首先会被带到一间阴森森的房子里,不管是男是女,进去就被几个壮汉将双手反捆在背后,上身剥个精光。没等反应过来,一条满是毛刺的竹鞭就狠狠抽了过来。这种鞭子可以让毛刺深深扎入嫌犯身体,痛得死去活来但又不会马上毙命。此时,嫌犯就是想招供也招不出来,因为嘴巴全用来哀嚎了。
十几鞭“下马威”后,审讯人员会停下来。根据他们的经验,如果一口气打到50鞭以上,即使是精壮男子也会气绝身亡。大部分确实犯了罪的嫌犯,这时候基本就招了。
不过,冤狱遍地的江户时代,很多嫌犯是无辜者,自然不是不愿而是无法“招供”。因为受不了皮肉之苦而愿意认下来的人,供出来的情况常常是“牛头不对马嘴”,这样自然会进入第二道“洗练程序”。
5根三角形粗糙松木编成的跪板上,嫌犯可不是像小孩跪洗衣板那么简单。因为大腿上还压着50公斤的石板,很快能听到腿骨“咯吱咯吱”即将断裂的声音,肉体与精神上极度痛苦。一场下来,再狡猾的犯罪者也招了,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有着坚定信念的革命志士。
无辜者最后的有罪供述是如何来的呢?这就要说到第三道“洗练程序”——“虾刑”,日语汉字写作“海劳刑”。嫌犯的双手与双脚被反捆在背后,然后被吊起来,离地10厘米左右。这个距离,人胸部受到最大的压迫,血液循环极度受阻,最为难受。这些日本审讯官虽然没有学过什么理论,但经过反复实践,居然都成了半吊子“生物学家”。
当然,仅仅吊起来是远远不够的。第一道“洗练程序”中那条似曾相识的带刺竹鞭,又会闪耀登场。一旦嫌犯交代的东西不符合犯罪现场情况,马上会尝到鞭子的滋味。就是在这样的抽抽停停中,嫌犯的供述离审讯人员想要的口供越来越近,直到最后大致符合,草草结案。
在江户时代,能熬过“三关”还不交代“犯罪事实”的人,除了精神病患者,基本没出现过。而即使熬过了三关,还要拖着残疾的身体面临漫漫的牢狱之灾,里头等着更为可怕的场面。
经历“阎王三关”后,不少人还没有走进牢房,就先去了阎王殿。对于他们来说,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而执行“洗练程序”的审讯官纷纷用鲜血染红了顶子,步步高升。
江户时代,接近百分百破案率的神话,其实就是这样练成的。(蒋丰)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尴尬了谁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