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资料图)。
今后济宁这五类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可以领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日前出台的《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职业培训补贴等10项就业创业补贴的享受人员范围、补贴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10项补贴分别是,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求职找工作、企业招聘、自主创业均可享受政府补贴。
其中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为此次新增的三项目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政策的。补贴标准为,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多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5000元/年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补贴标准为,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市通过招标选定2家左右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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