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加强流通领域小家电销售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济宁市工商行政前期对流通领域豆浆机、榨汁机、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电磁炉、电饭煲、学习用台灯、电风扇等小家电开展了质量抽检工作,并委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质量检测。日前,市工商局对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
在抽检的任城区、邹城市和曲阜市13家经销商销售的100批次小家电商品中,发现5批次商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分别是济宁瑞尔福商贸有限公司运河城分公司销售的“良亮”LED节能台灯、曲阜三联家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华生”套装电热水壶、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北欧·欧慕”电热水壶、兖矿东华邹城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久量” LED夹式折叠台灯和LED充电式台灯。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输入功率与电流、标志和说明、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等。
目前,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已依法对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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