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9月13日讯(记者 高桂菊)今天上午,记者从济宁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已于日前印发实施,规划了今后五年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
济宁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陆亚东介绍,近年来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的能力还不够强,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等等。”陆亚东介绍,此次出台的《纲要》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纲要》提出,济宁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如何界定法治政府是否基本建成?陆亚东介绍,《纲要》明确了七条衡量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纲要》在体例上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依次安排了8个方面任务的50项措施,并具体落实到33个部门,真正明确了“任务书”、“责任状”,切实做到法治建设可细化、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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